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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

都是猎头惹的错

   Posted by: TZ   in Opinion & View

看完“猎头公司被人‘猎’走人才 公司欲索赔36万元”,正好和这几天思考的内容不谋而合。 随着猎头行业的逐渐兴起和猎头市场不断完善,这样的案例不可避免的会上升并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。

这和微软为什么告李开复跳槽Google从本质上是一致的。猎头公司是一个商业体,它做为一个经济动物也需要保护自己。 个人为了最大化自己的利益,通过跳槽也是一种方法。 企业公司这样做究竟为了达到什么目的呢?

  • 赔偿费
  • 禁业协议
  • 商业秘密
  • 敲山震虎
  • 职业道德
  • 行业规定
  • 赌一口气
  • 其它

也许是为了全部,也许什么都不是。既然入了这行,习惯这样的Case才是正理。无论是猎头还是猎头公司在涉及类似行为和情况的时候,都需要三思,不仅为别人也为自己。

德卡夜论 (www.dacare.com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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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is entry was posted on 星期五, 十一月 3rd, 2006 at 3:16 下午 and is filed under Opinion & View. You can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entry through the RSS 2.0 feed. You can leave a response, or trackback from your own site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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